2025.03.29
中闻资讯 | “多视角下的诈骗案件辩护方法”研讨会圆满在深圳举行,刑辩律师共同探讨诈骗案件辩护新思路

在法治进程的漫漫长路上,每一次思想的交锋都如同闪耀的星辰,照亮前行的方向。每一场专业的研讨都恰似澎湃的浪潮,推动着司法实践的进步。

 

2025年3月29日,在充满创新活力与法治氛围的深圳市,“多视角下的诈骗案件辩护方法”研讨会成功举办。此次研讨会由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中闻刑辩驿站”联合“典型案件分享汇”论坛、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和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活动吸引了众多法律界人士踊跃参与,大家共同聚焦诈骗案件辩护这一关键领域,挖掘新思路、探寻新方法。

近年来,诈骗案件呈现出高发且日益复杂的态势,尤其是国家集中打击电信诈骗等非接触式犯罪的政策,更让诈骗类案件呈现集团化的特点。新形势对诈骗案件的辩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力图对刑事律师提供及时的思维和实务助益。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闻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宋久江律师主持,他提出今天有三个“鹏”,深圳作为鹏城自然“鹏程万里”,来自全国各地的嘉宾“高朋满座”,令中闻深圳“蓬荜生辉”。深圳今日大幅降温,宋律师感谢与会人员的参与让现场温暖如春,强调了线下交流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此类研讨活动,促进刑辩律师之间的深入交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与更多合作。

宋久江律师

随后,中闻深圳刑事部主任罗新斌律师代表中闻深圳分所致欢迎词,他对到场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强调当前刑辩环境下知识与经验的分享尤其宝贵,感谢大家为了“交流、精进、团结、发展”的共同目标聚集在了一起,为研讨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罗新斌律师
在精彩的分享环节,众多律师围绕诈骗案件辩护的不同视角和关键问题展开深度交流。北京市百瑞(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对“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之认定”进行了深入剖析。他先详细阐述了诈骗罪的定义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随后清晰区分了“非法占有”与“非法占用”这两个概念。刘律师提出,认定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可采用主观与客观方面的双层结构。总结出打掉“非法占有目的”实现无罪的几大关键辩点,包括通过证明被告人具备履约能力、行业存在风险、客观上无法履约、资金用途正当以及未逃匿避责等方面来进行有效辩护。

刘鹏律师
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大学律师以“一案五审 诈骗变赌博”为主题,通过基本案情介绍、辩护经过、赌博的分类和概念、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主要辩点以及总结等六个方面对现实中的赌博形式分为普通型赌博、出老千和圈套型赌博和控制型赌博三类分类,分析了三类中分别构成赌博赌博罪还是诈骗罪的理论以及辩护方法。通过雷律师理论结合实务的精心讲解,进一步厘清了赌博型诈骗构罪的理论和实务问题。

雷大学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所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周海洋律师同样借助案例分析,详细讨论了在诈骗罪辩护中对手段行为、目的行为、侦查程序和行为主体的审查要点。他特别强调,审查被害人陈述、协查通报内容以及侦查人员事先制作好的询问笔录模板内容至关重要,这些细节往往能成为辩护工作的关键突破口。

周海洋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辛本华律师以“合同诈骗罪的扩张”为主题进行分享,深入探讨了合同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发展趋势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为与会者提供了关于合同诈骗案件辩护的新思考方向。

辛本华律师
盈科(深圳)律所高级合伙人刘思瑶律师结合澳门叠码仔的借贷风云案例,探讨了“借贷型诈骗犯罪的出罪思路”。她指出,在这类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要注重搜集借款人具有还款行为以及还款能力的证据,同时对款项无法归还的现状进行合理且有说服力的解释,此外,出借人的身份、出借目的等因素也不容忽视。

刘思瑶律师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宋标律师分享了一则骗取贷款罪案例的辩护经验。在该案例中,检察机关起初以贷款诈骗罪起诉,然而法院最终判定为骗取贷款罪。张律师借此强调,贷款诈骗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重点在于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他的分享突出了精准理解法律条文、有效分析证据,对刑事辩护工作的关键意义。

张宋标律师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玉琴律师深入剖析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亮点,进而总结出电信网络诈骗带来的业务新变化,像处罚加重、担责主体增多、涉及罪名更广等。她着重指出,管辖、共同犯罪认定以及证据收集审查是辩护关键。此外,董律师还分享了近十年典型诈骗案例,介绍了实用的五步审查法和辩护口诀,助力律师在诈骗罪辩护中精准发力。

董玉琴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刘友律师,从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切入,以“无罪辩护的思维、逻辑和表达”为主题展开分享。他指出,针对具体案件,要从“颠覆式辩护”的理念出发,除了要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已有案卷中找出问题之外,更重要的是深入分析法律关系,以无罪辩护的思维,提出相应的逻辑,并以恰当的表达方式与司法机关沟通。

刘友律师
在重大缅北跨境电信诈骗案的辩护经验分享上,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廖锐斌律师带来了极具价值的内容。他深入探讨了胁从犯的司法认定、主从犯的认定与架构分析,以及金额证据的质证要点,尤其强调了电子数据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重点。同时,他还提醒与会者,在辩护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首、立功等情节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廖锐斌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国强律师深入剖析了“找关系型”诈骗案件的辩护难点。他通过案件请托型、介绍资源型、工程项目型这三个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辩护过程中的诸多争议难点,如是否构成诈骗、中间人是否构成共同诈骗、收钱后请托他人是否构成行贿、被害人资金是否应返还等问题,并进一步讨论了如何评估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为这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策略。

董国强律师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副总监潘龙律师以(2019)鲁0591刑初68号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了“诈骗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他细致分析了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与审判机关认定事实的差异,并结合孙凤合同诈骗案(2017)鲁1102刑初441号的成功辩护经验,强调了在诈骗罪因果关系认定中,自愿认罪、初犯偶犯、自首、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的重要性。

潘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田志平律师从终局思维视角,探讨了诈骗类案件的辩护方法。他强调辩护律师要关注 “两高” 报告、白皮书及相关自媒体报道。指出律师不应局限于刑事案件,要持续优化辩护方法。同时,田律师提醒律师需调整自身终局思维,避免对立。在沟通方面,应通过持续沟通与展示工作成果,引导检察官和法官发现案件问题,达成共识,推动辩护工作有效开展。

田志平律师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书硕律师分享了“诈骗罪刑事撤案的难点与路径”。他通过具体案例,深入分析了虚构事实、基于虚构事实的明知以及基于虚构事实作出行为等争议焦点,并强调了等同于定罪的撤案证明、较为严格的侦查终结程序、不设置侦查期限、不得中止侦查以及监督制约方式在刑事撤案过程中的重要性。

刘书硕律师

在与谈环节,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志浩律师分享独到见解。他指出,传统诈骗无罪辩护难度大,新类型诈骗如虚拟货币、电信、洗钱诈骗等却存在无罪辩护的广阔空间,值得深入研究。同时,细分领域无罪辩护需深度钻研,若能参与或影响立法,辩护律师意见将备受重视。此外,刑事案件辩护不仅要关注程序、证据、定性,还应考虑地方政策等案外因素,以提升辩护成功率。

郭志浩律师
研讨会尾声,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牟茜律师进行总结发言。她介绍“中闻刑辩驿站”致力于为法律人打造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与温馨的港湾。对来自各地的参会者表达诚挚感谢,感动于大家带来的学术思维碰撞。希望大家感受深圳的热忱,期待未来能有更多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法律行业发展。

牟茜律师

随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帅律师以“典型案例分享汇”创始人的身份盛赞研讨会的圆满成功,感谢众人对此次活动的付出。同时,回顾了过往的活动成果,还分享了对未来活动的规划与期待,并宣布本次研讨会闭幕。

 

回顾此次研讨会,可谓亮点纷呈。结合实证分析和丰富的案例分享,多视角分析了诈骗案件辩护方法。不仅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新的辩护思路,还促进了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

未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不断探索创新,为社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持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