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1
中闻资讯丨最高法认定中国新西兰存在司法互惠 张杨、于捷律师承办案例扮演“关键先生”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并执行新西兰奥克兰法院2020年作出的房屋租赁纠纷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双某、金某向申请人崔某支付租金及费用共计70,056.49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该案是中国法院首次基于互惠原则承认新西兰判决的典型案例,标志着中新两国在无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背景下,确立了双向互认的司法实践。

裁定援引中闻新西兰张杨、于捷律师团队承办的案例:

成都中院认为,“新西兰高等法院又于 2023 年 3 月 8 日作出[2023]NZHC436 号判决承认和执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决,且 2 起案件中对我国法院民事判决内容的承认与执行均比较完整,包含了相应的利息计算部分。新西兰法院相关判例足以表明存在事实上的互惠关系基础。”

 

裁定载明,“鉴于以上情况,并经本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足以认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商事判决在新西兰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且新西兰法院已有承认和执行我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案例,故我国与新西兰存在互惠关系。本案存在基于互惠关系承认和执行新西兰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基础。”

 

另,该案例还获得了中新网2024法律服务出海“涉外诉讼法律服务奖”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中闻律师积极参加各个领域的法律服务,在保障跨境经贸合作、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张杨、于捷团队深耕跨境投资、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尤其专精“中国大陆裁判文书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法院承认与执行”领域,团队近几年代理了多宗大陆裁判文书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法院的承认与执行,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中新跨境法律服务质量,2025年6月,中闻与新西兰百年律所Turner Hopkins在中闻深圳设立了联合办公室。联合办公室聚焦中新跨境投资、中新判决的双边承认与执行,旨在为中国涉外法治贡献“中闻力量”。

张  杨 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新西兰办公室首席代表
1989年获得律师资格,35年中国执业律师经验;5年法学教师经历;13年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和研究;1995年曾创建国办律所并兼任主任律师。
编著有《中国仲裁概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生产经营者签订经济合同指南》等出版物。
业务领域:中国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之间的公民、企业法人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和跨境争议解决。


于  捷 律师

于捷律师具有中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律师资格,持有中国律师执照和新西兰大律师和事务律师执照。于律师的业务领域为争议解决、民商事诉讼和跨境事务。此外,于律师擅长处理跨法域的并行诉讼及中国法院判决在英美法国家的承认与执行。

于律师曾多次受邀向新西兰高等法院和家事法院就中国法律问题提供专家证人意见。

于律师是新西兰华人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新西兰亚洲律师联合会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于律师精通英语和中文普通话。

教育背景

· 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法学硕士(LLM)(一等荣誉学位)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学士

主要业绩

· 曾为中国某上市公司提供1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作为上市公司中国澳门和美国洛杉矶事务首席代表

在新西兰高等法院诉讼案件

· Bin v Sun [2023] NZHC 436,

· Meng v Tan & Ors [2023] NZHC 3142,

· L v L, CIV-2024-404-0400,

· Hebei Huaneng v Shi, CIV-2020-404-733,

· Huang v Chen & Ors, CIV-2022-404-1229,

· Zheng v Greig, CIV-2023-409-634,

· C v K & K (No 2) Trustee Limited, CIV-2020-404-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