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成功案例丨罗新斌律师团队成功辩护涉八千余万元非吸案,拯救民营企业家贺总获缓刑
导读:
中闻深圳罗新斌律师团队接受委托,承办了一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关乎一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存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面对公安机关初步认定高达八千余万元的指控,团队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策略性的程序推动与深入的庭审辩护,成功将指控金额核减至四千八百余万元,并最终助力当事人贺某某获得缓刑判决,使其企业得以存续,百余名员工生计得以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案件背景:巨额非吸指控与企业存亡危机

当事人贺某某系某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企业雇佣员工逾百人,年均纳税额达千万元级。贺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其被逮捕羁押后企业的经营受到了致命的影响。公安机关初步依据一份《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认定其涉案金额高达八千余万元,若此指控成立,贺某某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其一手创立的企业亦必然陷入停摆。本案不仅关乎贺某某的个人罪责,更系于企业生死与民生稳定。
二、破局之路:专业辩护与策略突围

面对复杂的案情与严峻的后果,罗新斌律师团队制定了环环相扣的辩护策略,在实体与程序层面全力推进。

1.夯实从宽基础,全额退赃争取主动

辩护工作伊始,团队即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供述和辩解并向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法律释明,明确指出积极退赃退赔对于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意义。贺某某在明晰法律后果后,果断决定并全额退缴了被指控的违法所得,为后续所有辩护工作奠定了至关重要的良性基础,也体现了其真诚悔罪的态度。

2.紧扣政策与法律,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挽救企业

在贺某某被羁押期间,其企业经营已显现恶化迹象。团队深刻理解,对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与技术核心的贺某某长期羁押,将直接导致“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的负面社会效应。团队紧扣保护民营经济的司法政策导向,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办案机关系统提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经过多轮专业沟通,司法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决定对贺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举不仅保障了贺某某的基本人身权利,更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在风波中艰难维系,避免了系统性崩盘,也呼应了关于依法慎用强制措施,降低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不利影响的精神。

3.精准质证核心证据,实现指控金额根本性核减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团队将辩护火力集中于否定指控基石——数份《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团队对该等报告进行了详细审查,发现其在检材来源、鉴定方法及金额归集逻辑上存在多处重大瑕疵。团队将详尽的质证意见与证据材料多次与公诉人进行专题沟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核心观点,为争取缓刑创造了法律上的现实可能。

4.庭审聚焦量刑与社会效果,全力构建缓刑适用条件

在庭审阶段,辩护团队围绕量刑与社会危害性评估发表全面意见。团队指出,贺某某具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辩护人向法庭强调,对贺某某适用缓刑,完全符合刑法规定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专门法律与政策精神。对其判处实刑将导致企业倒闭、员工失业等一系列连锁负面效应,而与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相悖。适用缓刑方能实现“挽救一个企业家,保住一个企业,安定一方民生”的多元正向效果,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特别是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的涉案人员依法从轻处罚精神的具体践行。
三、圆满成果:法理情相融的典范判决

最终,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团队关于量刑及适用缓刑的核心意见,一审判决贺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本案成果显著:

1.实现量刑的根本性突破:通过专业辩护,推动指控金额核减超三千万元,量刑档次下调,并最终赢得缓刑判决,使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

2.挽救企业于危亡之际:成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为企业赢得了宝贵的生存喘息期,判决后企业得以继续经营。

3.保障民生与社会稳定:百余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得以保留,税源与产业链得以维系,避免了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

4.彰显刑事辩护价值:本案是专业刑事律师通过精准适用法律、深入把握政策,在重大复杂案件中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生动范例。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刑事辩护技术的胜利,更是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一员,在个案中践行法治精神、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生动诠释。罗新斌律师团队始终秉持专业、尽责的理念,致力于在企业与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重大经济犯罪辩护等领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专业力量。

附:本案刑事判决书(摘录)



罗新斌丨律师

罗新斌律师,法学硕士,前公安,中闻深圳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刑辩驿站主理人。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专注于刑事辩护及刑事控告,深耕走私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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