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闻深圳王增科律师、胡洋梓律师收到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成功为当事人L争取到关键的无罪结果。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最终将侦查机关认定的非法经营罪变更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并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免予其刑事处罚,为这起涉众型网络刷单刑事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涉案刷单团队自2019年成立以来,搭建了完整的组织架构,通过为电商提供有偿虚假销售数据、虚假评论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团队成员多达万余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当事人L于2024年12月25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指控其为团队管理层级,负责新入职人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9000余人,违法获利18万余元。本案涉众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当事人被刑事追责的风险极高,案件整体走向极为不利。
王增科律师、胡洋梓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针对当事人的强制措施展开攻坚,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细节,从当事人在团队中的实际地位、行为性质、社会危险性等多个维度进行辩护:明确指出当事人L在团队中仅处于从属地位,仅负责基础的接待与培训工作,未参与团队核心决策与业务操控,应认定为从犯;强调本案系经济类犯罪,当事人无任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低;当事人案发后已自愿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基于上述辩护意见,团队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最终,公安机关于2025年1月22日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此时距离2025年春节仅一周时间,当事人得以解除羁押,顺利回家与家人团聚过年,也为后续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团队注意到本案定性存在法律争议。两位律师查阅了本案全部22卷后确定了本案两大核心辩护方向:一方面继续围绕当事人系从犯,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多项法定从宽情节展开辩护;另一方面重点围绕定性争议,详细论证侦查机关认定的非法经营罪存在错误,当事人的行为更符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
后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26年4月30日被退回补充侦查,重新已送审查起诉后团队及时补充辩护意见,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充分阐述本案应当变更定性,且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王增科律师、胡洋梓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当事人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从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次辩护的成功,不仅为当事人免除了刑事风险,使其能够顺利回归正常的工作与生活,更体现了中闻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未来,中闻深圳王增科律师团队将继续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辩护思路,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王增科丨律师
中闻深圳高级合伙人、企业合规委主任;
专业领域:企业合规、商事纠纷、商业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行政监管合规等。

胡洋梓丨律师
专业领域:企业合规、商事纠纷、商业犯罪、职务犯罪。